习近平同志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他还要求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贵州省文明委和本报理论部近日在贵阳孔学堂联合主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本报今天摘要刊发3位学者在座谈会上的发言。——编者
“礼仪”一词早在先秦典籍中就在使用,如“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在《礼记·中庸》等典籍中,礼仪一般指礼节、礼貌或礼仪活动、礼仪形式。此后历代典籍中广泛使用这个词,其含义无大的变化。我国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历来重视礼仪对言行举止的导向和规范作用。我国传统礼仪对维系中华民族的和谐延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我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借鉴意义。
礼仪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自古就是“礼治”社会。前贤先哲们将“知礼”作为人身修养的重大命题,要求人们按礼仪规范的要求成为君子,甚至“优入圣域”。孔子提出和倡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希望统治阶级用道德引导民众向上、用礼仪规范大众的行为方式。道德属于抽象范畴,触之无形,视之无色,嗅之无味,弄不好就讲空了,落不到实处。要让道德具有可操作性,就需实现有效转换,使之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这就需要礼仪规范。《礼记》有言:“礼者,理也。”也就是说,礼是按照道德理性的要求制定的规范,大至国家典制,小到个人行为准则,都可称之为礼。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礼,相当于西方人所说的“文化”,无处不在,是社会的经纬。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礼治与德治互为表里、不可偏废。可以说,儒家理念都是通过礼来展现、践行、推进,从而逐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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